经研究决定:
黄剑峰同志任钦州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免去莫锦荣同志的钦州市行政学院院长(兼)职务;
李开创同志任钦州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兼)。
上篇: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蓝海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篇: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冯思明等6名同志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