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评议中,我市评议代表对本市各级党政部门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各责任部门结合2021年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现将我市2020年度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集中公布。
编号:24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县城泥头车多灰尘大,希望政府管理一下,让泥头出行盖上篷布不让泥巴灰尘露出来。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要求各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工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进行整改。
2.要求全县所有报建报监项目必须通过建筑施工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在建工程项目接入扬尘噪音监测平台,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整改成效:
1.共出动145人次,85车次至各个工地检查扬尘治理工作;共检查43个项目专门成立了扬尘治理工作巡查小组,以随机抽查方式对辖区内的在建项目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2份。
2.至今为止,灵山县在建项目已接入扬尘噪音监测平台,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
编号:25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镇上的正大超市和陆屋百货大楼附近的路边有商贩乱摆乱卖,导致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方便。建议有关部门能在镇上统一规划一个地方,让商贩们能统一在一个地方摆卖。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加大巡逻力度,对乱占道路经营现象进行及时处理;跟相关部门沟通处理好统一规划经营场所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前
整改成效:
2021年以来,针对街道综合环境管理问题,已由镇主要领导定期督促跟踪镇综合执法队伍开展街道巡查工作,已动员乱摆乱卖商贩到新规划的摊点进行摆卖并对繁华路段进行划线经营,同时加强正大超市和陆屋百货大楼附近街道的管理,目前商贩乱摆乱买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编号:26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大山村村里的水污染很严重,主要是养殖户在山上养猪在山上排放污水,污水流到山下造成水污染。希望养殖户做好污水处理再排放。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要求有关养殖场做好排污设施建设,对损坏的管道进行修复,确保污水不泄漏。
2.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确保不出现污染环境现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0日前
整改成效:
1.对大山村有关养殖户下达整改通知书,其中一个养猪场做了储液池,一个散养户做了化粪池,一个养殖户已搬迁养殖场。
2.日常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编号:27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石塘镇廖村居民用水困难,希望相关部门能在2021年3月份以内能接通自来水,解决好居民的用水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向县水利局积极争取廖村、吉安、上流三个村委综合人饮工程立项审批。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0日前
整改成效:
2021年4月初,已向县水利局说明该三个村的饮水困难情况,并申请三个村的综合人饮工程项目。6月份,县水利局到镇开展项目前期核查调研工作,会同镇水利站及三个村党支部书记开展选址工作,目前该项目的选址已初步确定在上流村。但县水利局表示只能先选址,因三个村属于面上村,今年已没有针对面上村的项目指标,故未能确定落实,镇政府已将此列入下一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继续推进。
编号:28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牛路村村里没有装路灯,晚上道路很黑不安全。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帮村里装上路灯。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向群众宣传“一事一议”政策;
2.动员牛路村申请“一事一议”项目安装路灯。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日前
整改成效:
一事一议项目安装路灯成本约2500元一盏,每盏需要收农户500元,农户不同意安装,镇政府已将此列入2022年的乡村振兴工程上报县里,等待县一级讨论审批。
编号:29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淡屋村村里农田水利没修有,希望政府帮修。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实地摸排淡屋村农田水利情况;
2.积极向群众宣传农田水利维修相关政策;
3.向上级部门申报农田水利维修项目。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前
整改成效:
1.包片领导、水利站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实地摸排农田水利情况。
2.向群众积极宣传水利维修相关政策。
3.已通过镇乡村振兴办向上级上报水利项目申请材料。
编号:30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三海镇三海街道那银村农田水利没有修有,希望政府帮修好。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组织街道水利站到现场调研情况。
2.协调水利部门争取完善水利设施。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整改成效:
街道现已督促村干部、工作队员重新全面排查那银村需要修建的三面光水利工程,在2021年6月19日作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由于县级项目资金有限没能获批,将继续作为2022年的乡村振兴工程上报县里,等待县一级讨论审批。
编号:31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烟墩镇妙庄村委苦竹塘村下大雨农田被淹,希望搞好水利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向上级申请资金投入。
2.做好水利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协调好项目用地。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镇政府已把此项目列入2022年的乡村振兴工程上报县里,等待县一级讨论审批。
编号:32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烟墩镇妙庄村委苦竹塘村少部分村的主干路和辅路没有路灯,希望搞好亮化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向上级申请资金投入。
2.做好路灯安装的前期工作,确定好安装位置。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结合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已争取了6盏路灯。
编号:33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烟墩镇妙庄村委苦竹塘村希望搞好机耕路。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向上级申请资金投入。
2.做好机耕路的前期工作,协调好机耕路的用地。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镇政府已把此项目列入2022年的乡村振兴工程上报县里,等待县一级讨论审批。
编号:34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旧州和陆屋交界处的深水新村,每家都有厕所,但是没有统一排污的地方,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挖沟装排污管。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调查了解深水村排污情况;
2.由深水新村所属的张高村委向镇政府提出申请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再由镇政府委托设计单位做好污水处理实施方案后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达到有效收集污水并进行处理的效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
整改成效:
张高深水新村统一排污的问题整改已经向灵山环保去函请求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7月底灵山环保局已经就建设张高深水新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复函该镇且请求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
编号:35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佛子镇新村村委到灵山县城的道路(原来去广东走的道路)很烂,坑坑洼洼的,小汽车经过不小心会刮到底盘,7-8年了没有维护,目前是越来越严重了。希望明年尽快维修。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2021年4月底到佛子镇新村村委至灵山县城的路段调查了解情况,编制好改造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维修方案。
2.5月份向县政府申请落实维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立即实施维修。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1.已编制改造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维修方案。
2.已实施道路维修。
编号:36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灵二村没有水利建设,希望能得到修建。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组织村民砍伐沟渠两边杂木杂草、清理河道淤泥,暂时疏通河道。
2.向群众宣传“一事一议”政策,通过申请“一事一议”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村民自筹20%资金,实施“三面光”水利工程建设。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0日前
整改成效:
1.已组织人清理沟渠杂木杂草,清理河道。
2.待通过申请“一事一议”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村民自筹 20%资金,实施“三面光”水利工程建设。
3.已申报扶贫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三面光”水利工程建设。
编号:37
整改内容:灵山县三隆镇大马村水库到农田之间做了一个三面光水利工程,但是质量太差,漏洞多水会漏出去,而且还会倒流,水基本无法流到农田里。希望政府下来把这个水利工程给重新弄好。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实地摸大马村的农田水利情况;
2.积极向群众宣传农田水利维修相关政策;
3.向县相关部门争取水利工程维修资金。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5日前
整改成效:
由群众自筹资金和大马村委出部分资金,已经完成工程维修工作。
编号:38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的道路太窄了,特别是小孩上学放学时间段道路很拥堵。希望政府部门加宽道路。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结合实际加强乡镇道路建设,确保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2.协调交警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拥挤路段的交通疏导,尤其上学、放学高峰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1.已组织交警在学生放学期间到上皇中学和檀圩中学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2.已加宽上皇中学路口道路部分路段,长175米,宽2米。
编号:39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丰塘镇的垃圾站少,希望能够增加垃圾站。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在还没有中转站的片区增加垃圾桶数量,加强垃圾桶密度,方便群众。
2.由镇分管领导积极对接县直有关部门申请垃圾中转站项目,优先配置给还没有垃圾站的片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成效:
丰塘镇原在沙塘片区、榃朴片区共有两个垃圾站,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了解到目前没有垃圾站的平岭片区、川心片区没有满足用于建设300平方垃圾站的集体用地,故未能申请垃圾站项目。镇政府已将此列入2022年的乡村振兴工程上报县里,等待县一级讨论审批。
编号:40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太平镇很多农村山林开发的道路还是泥路,希望当地有资金的有关部门能够把这些泥路都铺上水泥路。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积极向群众做好“一事一议”道路项目的宣传工作。
2.进一步摸底调查农村道路情况,符合条件的争取向交通部门争取实施。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据调查,2021年一事一议项目宣传中,没有群众反映修建山林路;目前,太平镇争取上级资金开发约4公里的仙女潭公路,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
编号:41
整改内容:希望钦州市灵山县石塘镇俄镜村委能在村里道路较弯处安装减速带或者安装凸视镜。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2021年4月底到石塘镇俄镜村委能在村道路调查群众反映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勘查设计,编制好危险路段路面养护、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实施方案。
2.6月份向县政府申请资金,待资金下达立即进行整改。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效:
已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并编制了安装减速带、警示标志的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