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19年度设区市公众评议反馈意见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公布
(市直单位)
在2019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评议中,我市评议代表对本市各级党政部门提出了很多意见,经过梳理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责成各责任部门结合2020年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现将我市2019年度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集中公布。
编号:1
整改内容:钦州市区猪肉三十多块一斤,农民消费不起,希望恢复到之前的十几块一斤的价格。
整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整改措施:
出台保供稳价工作措施,保障市场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
整改成效:
1.出台《钦州市猪肉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钦州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预案》、《钦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钦州市元旦、春节期间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关于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大对市场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储备、调运的力度,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2.春节期间,为平抑市场猪肉价格在主城区、灵山县、浦北县共设立5个投放点,累计投放储备冻猪肉111吨,每斤按15元价格供应市场;
3.2020年9月,对10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1808万元;
4.落实冻猪肉储备任务396吨,保障市场供应;
5.完成生猪储备任务18000头,稳定市场秩序。
编号:2
整改内容:教育资源不足,建议市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切实解决主城区教学资源不足的入学问题,多关注民生。
整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整改措施:
1.继续实施解决主城区“入学难”三年攻坚六年行动,推进建设幼儿园5所(市八幼、市十幼、市十二幼、市十三幼、市十六幼),小学1所(市四十一小),初中1所(市十四中)等项目;
2.规划做好市四十二小、市十七中等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增加主城区学位供给,缓解“入学难”问题;
3.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协调推进民大附中钦州国际学校、京华国际学校、市外校等民办学校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查看、台帐资料
整改成效:
市教育局指导、协调各县区开展主城区项目推进工作。截止2020年8月底,市三十七小学开班办学,市十二幼、市十三幼已建成并开班办园;市八幼、市十幼、市十六幼已开工建设,其中市十幼、市十六幼已进入工程装修阶段。市四十一小、市十四中开工建设。市四十二小、市十七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回收了白石湖幼儿园、家兴苑幼儿园,并办成公办园。制订《钦州市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政策(暂行)》,积极引进民办学校,扶持民大附中钦州国际学校、京华国际学校建成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探讨国有民办学校与民营企业合作办学,市外校计划与广东光大集团合作建设新校区,将采用混合制办学,目前混合制合作办学在洽谈中。
编号:3
整改内容:钦州市钦南区火车东站进出口处载客的私家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希望交警部门派交警来指挥交通不要让载客的私家车乱停乱放。
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整改措施:
1.在火车东站进出口处增设违停抓拍系统,加强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
2.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对违停车辆及时进行处罚与教育,进一步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执行。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
整改成效:
1.根据火车东站建设需求市交警四大队实地调研,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已经在火车东站的送客通道、入口共安装了2套违停抓拍系统。
2.市交警四大队在火车东站设有固定交警执勤点,并安排警力于8时至22时在站内外执勤,同时不定时地增派巡逻组和机动组在站外路段进行交通违法整治。
据统计: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已经查处违停违法行为3777起。
编号:4
整改内容:钦州市区的低保存在吃回扣的问题,希望组织可以下派人员实地考察。
整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整改措施:
1.开展钦州市2020年深化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整治低保领域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按规定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全部清退;
2.开展钦州市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
3.强化指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
整改成效:
1.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4月初,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成立钦州市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钦州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实施兜底保障“五个一批”,通过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推行网上自助申请办理、建立与扶贫部门每月定期数据比对机制和“销号清单”制度等措施,着力构建精准、及时、有效的救助兜底格局。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8.25万人,城乡低保覆盖率分别达到2.33%和4.85%,较年初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增加0.61万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巩固去年专项治理成效基础上,2020年重点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资金专项治理。做到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疫情防控、资金监管、问题线索等五大方面,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排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60多万人次,动态退出不符合低保、特困对象2.55万人,新增低保、特困对3.25万人。
3.强化指导督促,组织指导组到各县(区)部分乡镇深入调研指导,通过随机深入镇、村抽查民政兜底性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突出“全面、及时、精准”,避免“矫枉过正”,杜绝“乱开口子”,做到问题精准聚焦、精准发力、精准整改。
编号:5
整改内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整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整改措施:
1.按照2020年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获得信贷指标工作目标,稳步推进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费和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工作;
2.力争“4321”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5家大型银行新投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控制在5%以内。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
整改成效:
1.印发《2020年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稳步推进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费和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工作;
2.截至2020年1月1日-10月31日,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共开展213笔,平均担保费率为0.94%;截至2020年10月31日,钦州市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2%,较年初下降0.88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10月31日,钦州市辖内5家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小微贷款较年初增速为72.55%。
编号:6
整改内容:在人才引进,支持人才培训创业等方面建议:目前企业招工比较困难,难找到合适的人或人员流动快,希望政府能帮企业提供好的培训,福利等。
整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措施:
1.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具体缺工情况;
2.多渠道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招聘活动,切实解决企业招工难等问题;
3.实施2020年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海鸥计划”,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4.组织开展第五批市级人才小高地申报遴选工作,支持企业聚集培养高层次人才;
5.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面向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及养老服务机构、幼儿园等康养照护机构,优先向在“双千结对”岗位培训活动中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发放。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等
整改成效:
1.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市企业复产复工和农民工返岗复工用工保障服务。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调研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复工计划和用工需求,利用线上途径拓宽企业招工渠道。搭建用工平台,开展网络招聘会72场次,发布用工信息企业2444家,用工岗位67309个,达成就业意向3933人。开展“点对点”微型招聘会62场,组织进场企业196家,进场求职人员4319人,达成就业意向1021人。
2.印发《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钦州市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海鸥计划”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海鸥计划”申报工作,共收到6个单位提出的10个岗位需求计划。
3.印发《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五批市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共有10家单位申报11个人才小高地。
4.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先后出台《关于落实疫情期间组织企业新招用员工转岗职工“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钦人社发﹝2020﹞30号)、《关于做好钦州市2020年度职业培训券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0﹞45号)等多项促进职业培训的政策。截止2020年10月底对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达4089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3.58%。其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5707人,重点人群就业技能培训11995人,创业培训3192人。全市发放职业培训补贴金额达3579.47万元;与108家企业签订双千结对协议,发放职业培训券543.7万元。
编号:7
整改内容: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窗口在用地划拨方面有些程序能简化的可以简化,像用地预审和设计要检可以同时进行,不要一个个等出结果了才能进行下一个。
整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措施:
1.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进行办理;
2.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材料数由13项精简为7项(含3项特殊环节);
3.该事项的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合并前每个事项为7个工作日,需要先后办理)提高为“5个工作日”(合并办理)。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等
整改成效:
1.已完成整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
2.已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材料数由13项精简为7项(含3项特殊环节);
3.已将该事项的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提高为“5个工作日”(合并办理)。
编号:8
整改内容:就钦州市的公交问题已经反映过了,也还没有见整改,钦州市到钦州港这班公交从来都不准点到站,而且晚上七点半就没有车了,个人认为应该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发车。
整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服务意识;
2.督促企业落实管理措施,加强车辆监控,提高准点率。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
整改成效:
1.通过每天对驾驶员进行班前教育,每个月召开现场例会1次、掌上学习2个课时以上,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在车辆营运时间内,安排电子调度人员实时监控,灵活调度车辆,确保车辆准点。
3.积极推广掌上公交APP下载,让乘客可实时查询车辆动态位置。截至2020年11月,已有118辆公交车接入掌上公交查询系统,未接入系统的90辆公交计划近期报废。
编号:9
整改内容:钦州市公共交通线路少,公交班次少,建议增加线路,增加班次。
整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措施:
1.根据《钦州市公共交通优化调整方案》,实施公交线路优化调整;
2.科学合理调度车辆,针对客流量高峰期,及时调整热点线路发车班次。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等
整改成效:
1.根据《钦州市公共交通优化调整方案》推进完成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工作。
2.2020年公交公司采取加派调度员到一线实时监控调度的方式,加强车辆调度管理,着力保障热点线路的客流需求。
编号:10
整改内容:希望各地政府能在看病贵问题上多想办法,解决“不敢病”现象。
整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整改措施:
1.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发挥医保资金的保障作用,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医疗机构DRGS付费改革;
2.重点推进按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按病种付费政策,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3.加强监督门诊处方,要求门诊医师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4.联合医保部门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监管,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督查。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等
整改成效:
1.2020年1月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协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出台《钦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C)点数法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医疗机构DRGS付费改革,积极发挥医保资金的保障作用。
2.继续实施钦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医保局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钦卫医政发〔2019〕17号),规范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收付费工作每季度对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截至2020年9月,我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临床路径管理人数为135989人(次),占出院患者总数的40%,达到自治区规定的35%以上目标要求。
3.继续实施钦州市卫生健康委、钦州市委网信办等7部门印发的《钦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在全市开展医疗乱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4.2020年11月,钦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医保局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督查,同时,每月对本市部分类别医疗机构平均医药费用情况进行通报。
编号:11
整改内容:仍需加强打击力度的方面:地沟油。
整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整改措施:
1.深入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店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现场检查指导生产经营销售过程中的食用油安全问题;
2.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全过程监管,加大对食用油脂的监督抽检力度;
3.以创建国家食安城为契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工作,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抽检力度,防范地沟油在我市餐饮业内使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等
整改成效:
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4车次,检查食用油生产企业10户、小作坊63户,发现问题32个,已经完成整改问题27个,取缔关停0家,抽样检测30批次,没有发现在生产环节中掺入灌装地沟油行为。
编号:12
整改内容:希望钦州市垃圾分类好一些。
整改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整改措施:
6月底前出台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基本建成钦南区向阳街道、钦北区鸿亭街道等2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等
整改成效:
1.2020年已出台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垃圾分类宣传方案;
2.2020年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编制工作。
3.逐步完善垃圾分类前端、钟端、末端收运体系。
3.2020年已基本建成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编号:13
整改内容:在钦州市钦南区香江花园小区这里的气表用不到一两年,又要交几百块钱换新的表才能够充值,希望不用再交钱换新表和充气态度要好一点。
整改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整改措施:
1.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钦州中燃公司按有关规定停止对燃气用户维修、更换燃气表收费事项;
2.督促钦州中燃公司加强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等
整改成效:
1.2020年已联合市场监督部门,要求钦州中燃公司按有关规定停止对燃气用户维修、更换燃气表收费事项。要求钦州中燃公司主动上门对接用户,调查燃气表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责任,按责任情况处理。
2.2020年已督促钦州中燃公司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加强服务能力。
编号:14
整改内容:钦州市政府能在各个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办事透明化,简化办事程序。
整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整改措施:
1.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2.编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在各政务服务窗口公示办事指南。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等
整改成效:
1.深入推进“一窗式”改革,实现“一窗办多事”。 一是围绕服务“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经营”“住房保障”“社会生活生产”等方面,按照无差别“一窗”和分领域“一窗”的方式,市行政审批局将原来分散在市民服务中心50多个单位的200多个“专窗”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企业开办、食药卫健、进驻综合、不动产登记、社会服务、公积金、水电气报装、住房保障、涉农海洋、交通城管、公安综合服务以及人社、医保等14个集成化综合服务区。目前,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了100%,实现了“一窗受理”全覆盖。 二是梳理影响办理生产经营和生活“一件事”涉及的“多次跑”“多头跑”事项,市级分批次推出了210个“一件事”套餐,覆盖了农业、餐饮、道路运输、教育、石化、医疗、创新创业、建设项目等30多个行业。按照“多表合一、一表申报”的思路,梳理合并 “一件事”套餐关联事项并固定制式申请表的基础信息、落款盖章确认信息,不同表格相同的要素和信息同类合并去重,将多个事项的表格整合为一张申请表,形成了“证照联办一表”“工程建设阶段一表”“不动产登记一表”“水电气报装一表”等多种类型“一表”,一次收齐申请信息,最大程度减轻申请人重复填写信息的负担。
2.做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组织市各有关单位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编制录入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组织市民服务中心各政务服务窗口制作规范的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提供参考;并在大厅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提供办事指南查询打印服务。
编号:15
整改内容:我认为政府应当继续关注一般纳税查账征收企业税负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整改措施:
1.开展税负分析,分析企业税负异常原因;
2.组织入户调查,核实纳税人适用政策情况,消除申报错误、应享未享等问题;
3.加强指导,对政策适用不当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带来的税费负担,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帮助纳税人调整经营策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资料等
整改成效:
1.强化纳税政策宣传。通过开设纳税人学堂,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纳税申报业务能力;
2.加强指导,对政策适用不当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带来的税费负担,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帮助纳税人调整经营策略;
3.按照政策对企业减税降费做到应减尽减,2020年1-11月全市减税降费6.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