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19年度公众评议反馈意见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公布
(灵山县)
在2019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评议中,我市评议代表对本市各级党政部门提出了很多意见,经过梳理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责成各责任部门结合2020年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现将我市2019年度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集中公布。
编号:16
整改内容:对当地公用事业服务最不满意:球场都没一个,公园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制定方案向政府申请购买12个园林座椅,增设在县城新建改建的6个便民小公园;
2.实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年内在全县配套建设一批篮球场。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核查、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1.2020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2个村(屯)级篮球场(①灵山县烟墩镇凤山村委土地塘自然村、②灵山县新圩镇白泥岭村委会3队)均已完工;2.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配套建设100个篮球场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6个便民小公园已开工,其中江南桥公园、聚龙湾公园、新圩路口公园已安装了一批树池座椅。
编号:17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企业开办电子化审核老是系统办不了,一个月都办不了,希望能更新系统。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及时跟踪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的使用状态,及时告知办事群众系统出现的问题,遇到系统不稳定的情形,引导办事群众走线下途径办理业务;
2.及时向上级反映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运行情况,推动优化系统,提高稳定性。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材料
整改成效:
1.全程电子化系统不稳定出现无法办理业务情况是由于系统更新、线路故障、访问量大等原因造成,需要自治区层面协调解决此问题。
2.县行政审批局已落实线下办理服务工作,没有出现超时办结情况。
编号:18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城市交通制度不够合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区分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红绿灯安排不合理,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好这些事情,交警部门也多管理这些交通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制定设置方案实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车带设置,使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渠化通行;
2.根据城市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完成新建新华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
3.由住建部门在相关道路设置标志牌、指示牌及标线,交管大队实行管控及宣传,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按道行驶的车辆进行查处;
4.由交管大队积极会同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根据路口的交通情况调试更合理的红绿灯组合。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核查、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1.在江南路、燕山路、新光路、丰收路、六峰路、灵山大道等主干道安装交通分流指示牌158块。
2.完成新华路口交通信号灯、省道312线往环城路交汇处(T型路口)、丰收路与新光路交叉路口(城乡结合部交叉路口)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
编号:19
整改内容:现在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茶亭村村里河道长满了泰国簕,一碰就出血,希望政府把河道清理干净,用石头砌成围栏,保护河道让河水清澈。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组织人员清理茶亭村河道内的泰国簕(荆棘);
2.平时不定期清理河道内的垃圾,确保河道内无明显杂物杂草。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核查、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2020年5月14日檀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联合茶亭村委清理茶亭村河道内的泰国勒。日常不定期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清理河道内垃圾。
编号:20
整改内容:现在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茶亭村的主要路口只有1-2盏灯,其它地方黑黑的,希望政府在村里50米装一盏路灯,最少都要装20盏。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加强惠民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2.申请“一事一议”项目安装路灯。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图片会议记录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已向檀圩镇茶亭村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上宣传了一事一议政策,并动员村委申请“一事一议”项目。
编号:21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平头塘的道路还是泥巴路,还没有实现道路硬化。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加强惠民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2.申请“一事一议”项目实施道路硬化。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会议记录、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已在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上宣传了一事一议政策,并动员村委申请“一事一议”项目。
编号:22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旧州镇兵马村委咪旺塘这个村的路还是泥路,路不通每个村,很不方便,希望政府能快点修路。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动员咪旺塘村群众筹资,争取“一事一议”项目申请水泥路修建项目;
2.跟踪咪旺塘村道路建设情况。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核查、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1. 2020年4月13日兵马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一事一议”项目修建咪旺塘水泥路长980米,路宽3.5米,厚0.2米,总投资315560元,已筹到资金65235元,并已完成一事一议水泥路资料上交到镇经管站。
2. 2020年5月下旬,兵马村咪旺塘水泥路获得上级批复,2020年6月29日兵马村咪旺塘开始动工建设,7月9日已完成980米水泥道路铺设工作。
编号:23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旧州镇新城街道130号旁边铺面,十几年了在人行道上堆放肥料农药,反映上去都管不了,希望能有相关部门帮解决。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做好占街占道住户的思想工作;
2.组织清理在新城街道130号旁占街占道的肥料,不影响群众通行。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2020年5月12日,经协商做业主思想工作,当天,新城街道130号旁边的128号铺面的业主张积基已请人把肥料拉走,并答应以后不再堆放肥料,影响行人、镇容镇貌。
编号:24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石塘镇洞心村,一至四队的饮用水源,进入水池的水管入口处有落叶,会影响饮水卫生,希望砌砖拉一个钢丝网遮盖。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召开洞心村1至4队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建设方案;
2.争取政府项目建设资金,实施整改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核查、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石塘镇洞心村委一至四队饮用水源砌砖盖蓬遮挡,水源地卫生环境进一步提升。
编号:25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石塘镇仕门村,村里的排水沟不完善,污水无法排出,希望政府尽快拨款在今年年底前修好。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申请项目建设资金、水泥等物资,开展排水沟三面光建设;
2.加强白花村委仕门村排水沟的清洁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核查、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石塘镇白花村委仕门自然村排水沟三面光建设完成,污水能够及时排出,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
编号:26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新光安置点办有一个厂,但是还没有开,希望尽快开能安排群众工作。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指导陆屋镇新光安置点钦州市大山海土特产贸易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扩大就业;
2.引导群众安全复工复产,积极争取就业。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核查、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钦州市大山海土特产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份开工,目前员工有53人。
编号:27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新营村的包屋村道路还没有做硬化,希望政府部门做好道路硬化,新营村到陆东村的道路前几年打通了一半,现在还有三公里没有打通,希望政府部门把路打通。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通过申请“一事一议”项目修建包屋村道路;
2.向交通部门申请新营至陆东道路建设项目。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文件、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1.陆屋镇新营村包屋村道路通过申请“一事一议”项目途径争取修建,已开会讨论;
2.新营至陆东道路通过向交通局申请争取,已提交申请材料。
编号:28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广隆村的村民们每年都交12元垃圾清理费给大队干部,但垃圾依然2、3天都没人清理。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加大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乡村建设意识,动员群众积极缴交保洁费,自觉维护村级环境卫生;
2.完善保洁工作机制,督促村级保洁员做好本职工作,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清理垃圾。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图片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督促陆屋镇广隆村积极开展清洁卫生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及时清运垃圾。
编号:29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武利镇的居民反映当地五利路有积水严重现象,当地居民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对此路段进行整改,解决道路积水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做好排水沟;
2.在该路段低洼处铺设一层混凝土,提高路面高度防止积水。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图片、台账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武利政府与社区居委干部和居民代表对接,将积水的地段维修铺设混凝土,防止再有积水现象,得到群众肯定。
编号:30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武利镇长岗村,养殖场养猪,造成严重水污染 ,没人管理,希望政府能加强治理。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加强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的管理;
2.督促养殖场扩建能容纳粪便水的沼气池,修建三面光混凝土沉渣池,产生沼液全部收集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不准外排;
3.督促养殖场做好雨污分流设施,杜绝养殖废水污染水体。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图片、台账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1.已建成30多立方米沼气池。
2.产生粪便部分收集综合利用,有部分流入沼气池。
3.还有场内环境卫生和雨污分流设施未完善,业主张远锋表态到2020年12月底或明年初完成整改,计划另选新址搬迁。
编号:31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烟墩镇妙庄村,水利工程没有做好,发大水农田被淹,希望能做好。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督促施工方尽快将新旧水渠接合部的泥土处理好,保证雨水畅通流畅;
2.协调相关责任部门督促施工方落实好剩余工程修建工作,争取早日完成,解决好农田水利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查看、台账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完成烟墩镇妙庄村受损水渠修复。
编号:32
整改内容:灵山县烟墩镇古榕村七、八队里面的村路道路建设没弄好。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加强惠民政策宣传,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筹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2.向上级申报“一事一议”道路建设项目;
3.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快村里水泥路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实地查看、台账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通过“一事一议”完成项灵山县烟墩镇古榕村七、八队里面的村路道路建设,2020年11月已经通车。
编号:33
整改内容: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思法村委法塘村,村里的水利还是泥巴渠道,现在出现塌方堵渠道的现象,建议有关部门在2020年6月份前能把水利渠道重新挖通修好。从法塘村村口到黄金田村的道路还有几百米没有硬化,建议有关部门在2020年年底前能把这段路进行水泥硬化好。
整改责任单位:灵山县
整改措施:
1.加快法塘村水利渠道修复项目立项批复;
2.通过“一事一议”项目,9月底前铺修完成法塘村村口至黄姜田村水泥路。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整改成果形式:台账佐证材料
整改成效:
1、法塘村村口到黄姜田村的道路硬底化已通过一事一议项目申报,目前项目正在审批中。
2、法塘村水利渠道修复项目立项正在争取上级水利部门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