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解读
现就《钦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2月,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0年3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我市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行了备案批复。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30日印发《广西钦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2022年1月,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为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钦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广西钦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37342-2019)。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创建原则、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和要求等六大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秉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充分发挥钦州市山、水、林、田、海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历史底蕴优势,以大地植绿、城区增绿、动手添绿为重点,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努力把钦州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生态宜居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创建原则。一是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二是广泛动员,全民共建。三是科学规划,重点布局。四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五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三)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37342-2019),通过组织实施系列城乡绿化工程,组织开展系列森林生态文化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争取2023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并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森林城市考评验收。
(四)工作重点。
一是全面推进全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实施沿海防护林、金山银山工程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优化树种结构,大力营造生态防护林和珍贵乡土树种。
二是深入开展城市建成区生态体系建设。注重城区绿化美化,防护绿地、道路、居住区、单位绿地建设,以增加城区绿化覆盖率和树冠覆盖率。
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城区郊野公园和休闲绿道建设,拓展市民近郊游憩活动空间。
四是切实抓好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各级森林公园和湿地建立森林、湿地生态科普教育或培训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技普及。
(五)工作步骤。组织动员阶段(2022年3月前)、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12月前)、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9月)、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2030年)。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三是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四是创新机制,社会共建。五是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六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七是加大投入,保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