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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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钦政办函〔2019〕15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23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政府公报是刊登政府行政法规、规章和政令的权威载体,是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平台。为贯彻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53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政府公报体系
《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刊登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管理等工作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各级政府所属部门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政府公报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文件,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规范发布政府公报。要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加强对政府公报内容的校对审核,统一编排格式,优化出刊方式,严格质量把关,确保政府公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实现政府公报发布工作规范化。
(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直属机构要做好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版、纸质版)于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送政府公报编辑机构(市行政审批局)刊登。
(三)建立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完善政府公报编审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直属机构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专门负责政府公报工作,并于5月22日前将有关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市行政审批局。
三、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
充分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扩大政府公报受众面。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和展示模式,做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强化防伪措施,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发布电子版政府公报,提升群众体验,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服务,不断满足各类用户需要。
四、建设政府公报数据库
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做好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将政府公报刊登的内容全部入库管理,发挥好政府公报存史资政作用。政府公报数据库要与政府网站资源统筹开发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五、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效果
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以赠阅为主要发行方式,动态调整赠阅范围,重点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倾斜,向各类市场主体、商会倾斜,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倾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斜,向司法机关、法律机构倾斜。要及时了解受赠单位使用情况,优化调整赠阅范围和数量,不断提升使用效果。各受赠单位,特别是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要最大限度管理利用好政府公报,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利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有关事宜,请与市行政审批局联系。联系人:方贤丽、刘兆定,联系电话:2558895、2558939(传真),邮箱:qzzwgk@qin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