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人名称 | 钦州宝顺医院 |
承诺人类别 | 法人 |
承诺人代码 | 9145**********7M1E |
承诺类型 | 审批替代型 |
承诺事由 | 审批替代型,申请办理钦州宝顺医院《排污许可证》变更(非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变更) |
承诺内容 | 我单位已了解《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知晓本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我单位不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不存在依法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对所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生变化时,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满足要求,并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
违诺责任 | 一旦发现排放行为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将立即采取措施改正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
承诺作出日期 | 2021-05-19 |
承诺有效期 | 2026-06-02 |
承诺受理单位 |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
承诺受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7000081050422 |
公开类型 | 可向社会公开 |
承诺书文件 | /upload/20220610/202206101434562148.jpg |
备注 | |